转发:关于转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《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工业互联网平台创新领航应用案例申报工作的通知》的通知发表时间:2021-07-16 20:23 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,有关单位: 现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《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工业互联网平台创新领航应用案例申报工作的通知》转发给你们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1.申报主体包括制造企业、信息技术企业、互联网企业、电信运营商、高校及科研院所等。申报主体应在济南市内注册、具备独立法人资格,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、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。每个申报主体只能申报1个应用案例。 2.应用案例能有效支撑制造业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,并有可量化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。 3.申报主体按照申报书模板要求如实填写(见附件1),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。申报材料要描述详实、重点突出、表述准确、逻辑性强,杜绝虚构和夸大。 4.原则上各区县推荐不超过3个。 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认真把关,确保申报材料符合要求、证明材料完整并真实有效,按照属地管理原则,于7月28日前将推荐文件、案例信息汇总表(见附件2)和申报书(一式四份,A4版胶装)等材料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,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。 联系人:王尽晖,林童 0531-66605757 邮箱:sgxjwlc@jn.shandong.cn
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7月14日
点击: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《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工业互联网平台创新领航应用案例申报工作的通知》的通知 (jinan.gov.cn)阅读原文 素材:赵文韬 编辑:李启元 了解更多最新政策资讯 政策规划师:曹经理 联系电话:15257117801 往期资讯回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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