转发:关于2021年第二批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前的公示发表时间:2021-11-12 19:09 根据《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》(浙科发高〔2016〕88号)有关规定,受省科技厅委托,经评估初步认定383家企业符合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条件,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7个工作日。对公示企业有异议的,请于公示期内向绍兴市科技局以实名、书面形式提出,异议应有清楚的表述并需提供事实证据。 联系人:王文涛 89175668 王晓东 89175655 附件: 点击:关于2021年第二批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前的公示 (sx.gov.cn)阅读原文 畅娜惠政为全天下企业提供最新,最全面,最权威的科技政策资讯,始终走在科技最前沿! 畅娜科技集团核心价值观:以客户为中心,结果导向,合作共赢! |